这种手法虽然这次CD8没有看到,但是在CD7见过。
通常使用这类作案手法要有两个要求,一是作案人员身高本身不高,二是场地足够拥挤。
首次,作案人员偷偷摸到他人后方,或者瞄准摊位桌上的财物,趁其不备,将财物(主要是现金)碰到地上。如被人发现,帮人家捡起来道个歉就能脱身。
如果顺利将财物弄到地上后,就成功了一半,先用脚完全踩住,看看周围有没有人注意自己。稍后,慢慢用脚一点一点往墙边靠,由于此时人多拥挤,移动速度缓慢,再加上自己身材矮小,一般没有人会注意到是用脚搓着地在走。
移动到墙角的别人不容易注意到的地方后,便蹲下,迅速将财物捡起揣进兜里,然后离开。